據國家工商總局消息,安徽省銅陵市工商局近期根據群眾舉報,對銅陵某燈飾公司在互聯網上進行虛假宣傳,誤導欺騙消費者的行為進行了查處。當事人在互聯網上使用 “家居照明第一品牌”“最受中國設計師歡迎家居照明領袖品牌”“進口頂尖LED芯片”“國際頂級標準”“最真芯片”“全球頂尖LED芯片”等語言進行產品宣傳,涉嫌違反《廣告法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,是廣告中使用最高級用語的行為。此外 “保護視力”“無眩光”“預防近視” “為普通白熾燈的30倍”“是節能燈的3倍以上”等內容,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明、依據材料,違反了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,構成了虛假宣傳的行為。據此銅陵市工商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證據確定及違法行為的認定,并對涉事人員進行了細致的法律宣傳,促其主動進行了違法內容的整改和補救,并心悅誠服的接受了處罰。
工商人員據此告誡我們廣大led燈具生產企業,不管是做led路燈、太陽能路燈、庭院燈、led中國結、led燈籠的室外照明產品還是吸頂燈、工礦燈、燈管、球泡等室內照明產品,一定要嚴把質量關,誠信經營,據實宣傳,互聯網也不是虛假產品的避風港,違法之后照樣需要承擔其應負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