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司最近得到消息,紹興市近日出臺了《推廣應用半導體照明產品實施方案》,今后紹興市要求在新建的公共場所照明燈原則上全部采用LED燈,原有的公共場所照明燈具(包括室內外的路燈、太陽能路燈、吸頂燈、工礦燈、庭院燈等)也將分批改造為使用led光源的照明燈具。
方案要求第一階段先改造縣級以上政府行政中心,在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:2015年一半以上的縣級以上行政中心要完成LED照明(包括路燈、太陽能路燈、庭院燈、工礦燈、吸頂燈等室內外照明)改造。2017年12月31日前,全市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室內LED照明(主要是吸頂燈等),完成改造要達到8成以上。
紹興市道路照明(路燈、太陽能路燈、庭院燈等)將是此次改造的重要內容,將以城市路燈LED照明改造為示范和開始,逐步推廣至全市道路。根據方案,2017年底前,全市道路、隧道等戶外公共領域LED照明-路燈、太陽能路燈、庭院燈。景觀燈改造率達到60%以上,其中農村重點普及太陽能路燈、國省道、高速公路隧道一般使用市電的了的路燈,大約需要LED路燈燈具近萬套。
為了推動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,紹興市政府建立了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保障和鼓勵措施,倡導和推動社會各領域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壽命長的LED路燈等照明產品。
預計此項工作完成后,到2017,紹興市年將推廣LED照明-路燈、太陽能路燈、庭院燈、工礦燈等產品5萬千瓦以上,實現年節能5萬噸標準煤,為節能減排,減少大氣污染做出很大的貢獻